新生入學與學區劃分

中等教育科-李小姐

諮詢專線: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2669

一、目的

新北市政府為落實學區制,促進國民教育健全發展,達成學校均衡發展、學生就近入學及學生通勤安全之目的,並考量學區內學校容納量、人口成長趨勢、都市發展情形等因素,以基本學區制為原則,例外採自由學區制及大學區制,以落實12年國教就近入學目標之美意。


二、內容
(一) 「新北市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及入學作業要點」 本法規係針對本府主管之市立國民中學辦理新生分發及入學相關作業所為之規範,規定新生戶籍及入學資格審查、額滿學校之新生入學比序、普通班編班基準及額滿學校額滿標準與改分發程序等作業。
(二) 「新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調整作業要點」 本市新生入學採學區制,學區劃分由本府依據人口、交通、文化環境、行政區劃及學校分布情形規劃學區劃分原則,依據劃定學區予以列冊分發及報到入學。

三、辦理項目
(一) 新生入學方面:
  • 規範新生入學資格及辦理新生分發、入學作業。
  • 制訂並公告國民中學普通班編班基準、額滿學校額滿標準、額滿學校推估依據與報局規定及額滿學校新生分發入學辦理方式。
  • 訂立特殊教育學生之免強迫入學及調整入學年齡與修業年限。
  • 辦理新生分發特殊情形之入學事宜(如以免遷戶籍方式就讀)。
(二) 學區劃分方面:
  • 規範基本學區、自由學區及大學區等學區之定義及劃分原則。
  • 制訂學區調整提案之提案單位、提案期程及提案方式。
  • 協調及決議學區劃分調整提案並依預定期程公布調整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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