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公告

發佈日期:2019/02/13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6條規定略以:「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至遲於每年四月三十日或十月三十一日前提出申請。」
二.108學年度本市送件期間為:
(一)第一次(108學年度第1學期):108年4月1日(星期一)至108 年4月30日(星期二)。
(二)第二次(108學年度第2學期):108年10月1日(星期二)至108年10月31日(星期四)。
三.申請網址:https://nee.ntpc.edu.tw/
四.請務必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填寫、各項資料電子檔上傳,前述各項要件如有缺漏視同申請未完成,不進行實質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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